僑生產學攜手合作專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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僑生產學攜手合作專班
申請資格: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,學業成績優良,品行端正,符合「僑生回國就學及
輔導辦法」第二條規定來臺就讀學士學位之僑生。
(一)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: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8分為低標,或在全班百分之五內,
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。
(二)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: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5分為低標,或在全班百分之十內,
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。
(三)獎學金申請人僑居地成績計算方式不同時,由受理申請之駐外館處及本會指定單位據此換
算,如無操行成績,應依其他多元表現評估認定。